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揭东区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3年揭东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23JYFC1006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揭东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2023年揭东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380,000.00元
包号 |
服务范围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元) |
1 |
揭东区精神障碍患者(云路镇、玉滘镇、白塔镇、霖磐镇、桂岭镇、月城镇、磐东(街道)7个镇街共1500人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 |
1项 |
1年 |
190,000.00 |
2 |
揭东区精神障碍患者(玉湖镇、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曲溪(街道)、龙尾镇6个镇街共1500人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 |
1项 |
1年 |
190,000.00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2从具有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注:9: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揭东区民*局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揭东区
采购人联系人:吴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327794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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