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入住人群基本生活需求,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现就松山湖幸福花园B-1商铺公开招租,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招标,举牌竞投方式。受幸福花园业主委托,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方负责本次招租事宜。
一、 物业概况
幸福花园坐落于兴园路南、科苑路西,邻接大岭山马蹄岗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4840.63㎡,总建筑面积254688.5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6393.84㎡,共有17栋住宅楼,3386套住房;商业建筑面积8264.95㎡,共有91间商铺(含公建配套)。
二、竞投项目定位
满足幸福花园住户生活用品功能需求,提供生活便利,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小区服务品质和生活配套服务。
三、竞投方式
1、中标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2、报价增幅为:每次报价租金价格增幅5元/(平方米·月)或5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
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松山湖幸福花园B-1商铺招租代理公开招标。投标方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投标方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投标方中标。投标方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4、如只有一家投标方参与竞投,则以底价成交。
四、投标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资信良好的独立法人的公司;
2、投标方必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含报名、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竞价、经营保证金汇入、合同签署、办理经营手续、商铺营业执照负责人等)中的授权代表均为同一人,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范围及商铺情况(具体面积以测绘图纸为准)
序号 |
铺位号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业态 |
资质要求 |
租赁条件 |
备注 |
1 |
商铺B-1 |
200.72(含分摊) |
便利店 |
1、必须是注册1年以上且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或以上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2、在东莞市拥有5家以上直营连锁品牌店。【(须由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直营店以投标人员工或股东名义成立,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员工在投标前(不含竞投当月)连续在所属机构缴纳最近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原件】
3、必须具有独立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且配送中心至便利店直线距离不超过50公里。【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百度(或高德)地图截图】
4、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
1、竞投底价:每月 30 元/平方米;
2、租期: 5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
3、租金每两年递增10%。 |
1、铺位不允许做阁楼。
2、所有商铺行业非唯一、不排它。
3、投标方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本项目类型须与意向竞投商铺业态一致。 |
1、中标方必须符合国家*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自行取得合法经营的手续(如卫生、消防、环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等报建和许可手续),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租方在实施项目经营管理时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策法规,无条件执行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3、所售卖商品零售价格要合理,有正规入货途径,并建立相关台帐。
4、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人可为中标方授权代表,但授权代表必须为中标方的员工,且同时须提供连续在所属机构缴纳最近1年或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给招标方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没收中标方投标保证金。
5、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启动装修,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6、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松山湖园区成立一家合法机构并完成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手续,开始正式运营,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7、中标方在合同签订时需明确经营业态,必须遵守商铺经营范围;中标方不能转租、转借中标商铺。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8、中标方须认同商铺的一切现状,该商铺现存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清场)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且不得以此为由在中标后拒付租金及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没收经营保证金。
9、租赁期内,若中标方在合同期半年内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方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签定合同期半年后,中标方需提前30天向招标方书面申请,招标方同意后,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无息退回中标方;若中标方未能提前30天书面申请办理退租的,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中标方不得要求返还经营保证金。若中标方享受装修期的,且在装修期内退租或在享受完装修期后半年内退租的,中标方须按退租当月的正常租金标准补交装修期的全部租金。
10、招标方可随时检查、督导服务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招标方提出整改,中标单位仍未能改善(每月超过3次),或售出产品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没收经营保证金。
11、商铺租金每月缴纳一次,中标方需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缴纳本月租金,若中标方未缴当月租金,次月将作停水停电处理,没收经营保证金并解约。
12、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中标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标方所有,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六、竞投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3日至2月22日(共 11 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提供以下资料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交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七、报名资料
1、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核查)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若委托他人代为投标,需开具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及复印件。
2、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资料:
(1)必须是注册1年以上且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或以上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2)在东莞市拥有5家以上直营连锁品牌店。【(须由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直营店以投标人员工或股东名义成立,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员工在投标前(不含竞投当月)连续在所属机构缴纳最近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原件】
(3)必须具有独立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且配送中心至便利店直线距离不超过50公里。【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百度(或高德)地图截图】
(4)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3、其他报名要求资料
(1)投标方必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含报名、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竞价、经营保证金汇入、合同签署、办理经营手续、商铺营业执照负责人等)中的授权代表均为同一人,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复印件及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或(投标方授权代表)在2019年 2 月 22 日17:30前,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本次须缴纳50000元保证金,未中标的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招标方在确认收到中标方的经营保证金以后(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账户或投标方授权代表个人账户转出,投标人竞投时间截止前未按本公告要求汇投标保证金的,或汇错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投。
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3100 1019 0010 0483 95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九、经营保证金
中标方(或中标方授权的代表)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转入每月中标租金金额的3倍(含递增)金额作为经营保证金到以下账户,否则视为弃标处理。经营保证金将于合同到期后且中标方无违规行为、无费用拖欠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户 名: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 号: 5400 0390 1002 291
开户行: 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
十、竞投时间及地点、竞投所需资料
竞投时间:2019年 2 月 25日 上午11:30。
竞投地点:广东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竞投所需资料:竞投现场签到时,需递交投标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银行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指模并加盖公章)
十一、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请各投标方自行勘察。对现场方面有问题的,可联系:邓小姐,电话0769-22895882
十二、报名相关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
报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十三、招投代理费
本次招投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形式递交给代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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